近日,为贯彻落实省、市院关于开展保护自然保护区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的安排部署,切实保护我县自然保护区环境与资源,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深入山西省韩信岭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实地察看。
山西省韩信岭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2930.98公顷,涉及翠峰镇、夏门镇、南关镇、马和乡4个乡(镇),区域内海拔高差达1000米,植被垂直分布明显,生物多样性丰富,天然次生林地面积较大,主要保护树种有侧柏、白皮松、杜松等,主要保护动物有褐马鸡、金钱豹、金雕和原麝等,是一个保护野生动物及森林系统的综合性自然保护区。民行干警通过与山西韩信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人进行座谈,前往霍口、关家峁管护站实地勘查的方式,深入了解了我县所辖自然保护区环境与资源现状,管护站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我院与韩信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并建议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配备无人机等现代化巡查装备,不断提升护林防火及发现破坏自然保护区环境与资源违法行为的能力,为我院下一步开展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