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刑事检察干警的出庭履职能力和司法办案水平,4月27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就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完整观摩案件公诉指控、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全流程庭审环节,并于庭审结束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庭后复盘评议。
本次观摩选取的是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危险驾驶案件。庭审现场庄严肃穆,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拉开帷幕。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重点突出、逻辑严密的讯问。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将血样提取登记表、酒精检测报告、执法记录仪视频、现场勘验笔录、到案经过等关键证据科学分组,分别出示,有力揭示了证据之间的关联性与完整性,构建了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条。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情理法相交融,不仅深刻剖析了被告人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更结合案情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生动的法治警示教育,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节奏紧凑,充分彰显了公诉人的专业素养与良好形象。
庭审结束后,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锐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庭后复盘评议会。参会干警首先围绕本次庭审全过程开展集中研讨点评,重点复盘庭审程序规范度、公诉指控逻辑、证据出示完整性、举证质证应对、法庭辩论技巧、庭审礼仪把控等方面亮点与不足。评议认为,此次出庭准备扎实充分,指控犯罪有力,临场应变灵活,整体完成度高,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同时,干警们也毫不避讳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郭锐就做好庭审评议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进一步做好庭前准备;二要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三要进一步提高出庭能力。
此次危险驾驶案件庭审观摩暨庭后复盘评议活动,既以真实案例敲响交通安全警钟,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摒弃酒驾醉驾陋习,坚守安全文明出行底线,又切实提升了干警刑事办案、庭审把控和法律适用综合能力。下一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庭后复盘评议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以庭审实战锤炼业务本领,以以案释法厚植法治氛围,实现司法办案、业务练兵、普法宣传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