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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头雁护少年 法治初心筑校园——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马瑞启受聘灵石一中法治副校长 深入校园法治履职
时间:2026-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为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强化检校协同治理,切实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线,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马瑞启到任履职未满一月,便主动对接教育部门,受聘担任灵石县第一中学、灵石县第六中学法治副校长,坚持受聘即担责、到岗即履职,深入两所校园,对正在开展军训的高一新生开展面对面法治教育,以专业化检察履职推动校园法治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秋日校园,军训现场队列整齐有序,高一新生身着作训服,精神抖擞,在军事训练中锤炼意志品格。马瑞启走进军训场地,置身师生中间,与参训新生开展实地交流。他详细询问军训开展情况和入学适应状态,充分肯定同学们严守纪律、刻苦参训的精神风貌。


马瑞启指出,高中阶段是青少年价值观塑造的关键时期,也是违法违纪风险的易发阶段。他勉励全体高一新生:既要勤学求知、砥砺体魄,也要牢固树立规则意识与法治观念,明晰行为边界、守住法律底线,认清不良行为潜在风险,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途径,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学之间友善相处、互敬互助,扣好高中阶段人生“法治第一粒扣子”。谈话严谨务实又饱含期许,现场秩序庄重,师生认真聆听,取得良好思想引导效果。



受聘即刻履职,教育接续新篇。白天实地走访交流之后,该院未检部门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专业职能,利用晚自习时间开展“检察守护青春晴空 法治抵制学生欺凌”专题法治晚训。

宣讲立足检察办案实践,结合本地真实案例,从学生欺凌的界定、行为表现、现实危害、法律责任以及受侵害后的救济渠道等方面进行系统阐释,厘清欺凌行为与普通同学矛盾的界限,教育引导学生坚决抵制校园欺凌,提升风险辨识能力与法治素养,助力健全校园内部风险防范机制。

此次进校园履职,是马瑞启履新后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的实质性行动,充分体现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的鲜明导向,该院坚持靠前下沉、源头治理,以专业力量参与校园治理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下一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将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规范落实法治副校长各项工作机制,持续擦亮“小树苗”未成年人普法志愿服务品牌,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精准研判校园治理法治需求,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风险提示、涉案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等工作,推动检校共建制度化、规范化,以严谨专业的检察履职,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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