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9日,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山西省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少杰传达学习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第二轮调研发现问题的通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锐传达学习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
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始终。要以此次集中整治调研工作为契机,结合《通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同步检视存在问题,认真审视自身类似风险隐患,特别是针对在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要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着力提升检察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在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应救尽救”做实司法救助,“如我在诉”做优支持起诉工作,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
要始终坚持抓好“三个管理”, 以高质量管理保障高质效办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目标,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支撑,一体抓好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不断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通过有效的管理促进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办案,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