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廉政建设责任,筑牢镇、村两级干部拒腐防变思想堤坝,从源头上防范基层职务犯罪,8月19日至20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锐带队先后赴两渡镇、坛镇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所在乡镇全体机关干部、所辖共计36个行政村的“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会计等130余名基层一线干部参加宣讲。宣讲活动由所在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
宣讲会上,检察官助理张俊紧扣中办、国办新修订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结合检察机关办理基层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实际,系统介绍了文件修订出台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重点围绕“八大禁止行为”、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深度解读。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土地流转、工程项目实施、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拨付、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等廉政风险高发领域,逐一厘清履职红线,明确权力行使边界,引导基层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勇担当。
授课坚持纪法结合、以案释法,通过近年来办理的农村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深入剖析部分基层干部从小节失守逐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演变过程,厘清一般违纪行为与职务犯罪的法律界限。针对基层普遍存在的人情往来、侥幸心理、小节无关紧要等错误认知,深刻揭示小微权力背后的法律风险,引导参会人员摒弃“基层权力小、不会犯大错”的麻痹思想。

下一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通过邀请干部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联合村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基层活动,做实源头预防治理工作,推动基层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