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持续提升公诉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实战化履职能力,扎实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落地,做实晋中检察机关“学习型”机关建设,9月21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期“灵检·砺检学堂”如期开讲。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锐以《以“三个善于”为指导 提升公诉能力 完善工作机制》为题作交流分享,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学习。

授课中,郭锐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最高检党组提出的“三个善于”工作理念,深刻剖析新时代公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并从“三个善于”对应的解决“以事实为根据”问题、解决“以法律为准绳”问题、解决“办案效果”问题三个层面,指出做好新时代刑事检察公诉工作,必须推动能力提升和机制建设同频共振、协同发力。在解决“以事实为根据”问题中,号召刑事检察干警要强化证据审查和亲历性审查,用好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机制,从案卷中走出来,从办公室走出来,令法律事实最大限度接近客观事实,有力指控犯罪;在解决“以法律为准绳”问题上,要深刻领悟法律条文背后的法治精神,适用法律时要结合时代背景,避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用好类案检索机制,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确保案件处理结果与法律内在精神相一致;在解决“办案效果”问题中,要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在严格依法办案基础上,准确把握各类不起诉案件的本质不同和适用条件,同时强化对“查冻扣”等强制措施的检察监督,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需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做好社会治理后半篇文章,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最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次授课主题鲜明、内容务实,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指导意义。下一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把“三个善于”要求进一步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持续锤炼公诉履职本领,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