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届听证员拟任人选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检察权外部监督机制,切实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相关程序审定,拟选任张丽琴等21名同志为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现将听证员拟任人选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6年3月9日到2026年3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任人选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15日前向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4-7899569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