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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宣传周 灵石检察在行动
时间:2020-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行动,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民有所、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宣传周活动

    一、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地了解检察机关办理群众信访案件流程和工作机制,面对面听取了各位代表对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机制。

  

    二、组织公开听证。按照“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选择符合公开听证条件的案件,在征得信访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对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第三方听证员,组织群众代表旁听观摩,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三、开展检察长巡访工作。检察长在下乡巡访期间积极受理群众来访来信,针对访的信访案件,结合群众诉求积极释法说理,采取当面答复事后跟进一直监督充分协调的工作步骤,切实达到息诉罢访的目标

  

    四、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脱贫攻坚,宣传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累计发放宣传资料一百余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访诉求及时受理并回复,积极回应民生诉求,让更多群众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

  

    五、开展法进校园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法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法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普法形式向广大师生发放宣传资料,向未成年人宣传安全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等法律知识。

    六、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力量。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平等的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及《2020年晋中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重点》结合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专项活动方案,积极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判缓刑的提出判缓刑建议。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针对一起涉及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的案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保护民营企业相关规定,对该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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