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是煤炭大县,煤炭行业地位举足轻重。煤矿安全问题时刻威胁着无数矿工的生命和煤炭产业的稳定运行。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利剑出鞘,以维护安全生产为切入点,以公益保护为着力点,采取实地调查、现场勘查、谈话询问、无人机航拍等方法逐矿调查取证,履职过程中发现以下安全问题:配电室长度已超7米,仅设置一处出口;矿灯房缺少应急照明,私拉乱接电线情况严重;副井绞车电缆穿插未套管;副立井绞车房配电室内绝缘垫未按时检测;行人斜井井口房电缆未采取套管或槽盒保护;矿区加油站有限空间出入口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厂房外墙爬梯未设置防护笼;主风机房内兼作它用。上述问题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就上述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与县应急管理局进行磋商,建议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控、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智控水平、强化教育培训等方面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问题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县应急管理局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并立即指派煤矿监管专员五人组对相应问题查改,现场逐项核实整改到位。该院同步责令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范,坚决依法依规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煤矿安全公益诉讼之路任重道远。每一次监督都是对生命的敬畏,每一次整改都是向安全的迈进。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持续深耕,全方位筑牢安全防线,为防控重大风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驾护航。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力度,“治未然”“防未病”,努力控风险、除隐患、助发展,坚决打好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