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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
时间:2023-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引导全院干警深入了解《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切实掌握和把握其精神实质,8月16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通过集中研学、分享心得等方式,深入学习《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锐传达学习了省检察院党组会议纪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四川、汉中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党组成员、检察长助理褚孝林传达学习了最高检办公厅文件《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救灾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进忠传达学习了省检察院党组会议纪要《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办公室主任吴晋传达学习了《条例》十项基本原则,并对《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与会人员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享了对学习《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的心得体会。



陈林总结会议并指出: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性质决定了检察队伍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在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过程中,全院干警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努力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好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为进一步将《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吃准摸透、学懂弄通、做深做实,会议提出三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牢,切实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领使命。推动进一步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检、省院、市院决策部署。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通过“两微一端”、电子大屏、全体干警大会、走廊海报等形式对《条例》和《实施细则》内容进行宣传解读,营造人人皆知、学深悟透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学习成效,要始终将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与检察工作相结合,始终遵循《条例》规定的政法工作十项原则,严格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健全和落实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狠抓主责主业,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积极推进法治灵石建设。

三、突破发展瓶颈,要持续深入思考谋划新时代灵石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要以《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为指导,在“四大检察”中守正创新,充分释放科技赋能检察效能,努力在影响制约灵石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下一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把学习《条例》精神与开展检察工作有机结合,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条例》在检察工作中走深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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