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春暖花开,又是清明时节。在这缅怀先烈、纪念先祖、寄托哀思的时节,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共同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美丽的祭扫环境,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发出如下倡议:
积极转变观念,倡导文明祭扫,选择植树绿化、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纪念逝者,自觉摒弃纸钱、纸扎等封建祭祀用品和陈规陋俗。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祭扫、节俭治丧,以文明祭扫方式引领良好社会风气。
大力弘扬“百善孝为先、孝敬在平时、丧葬重节俭”的传统美德,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自觉树立厚养薄葬观念。增强生态环保意识,祭扫时不乱扔杂物、不破坏生态,不在山林、草地、路边、广场、小区、建筑物及公园、景区等场所焚香烧纸、燃放鞭炮、抛撒冥币,自觉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城乡环境。
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感情,弘扬传统文化,注重人与人、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和谐关系,建立良好的祭扫秩序。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培育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节日生活方式。
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倡导安全出行、文明交通、错峰祭扫。推行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减少祭扫现场聚集和停留,避免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危机险情,要及时拨打救援电话或报警电话,最大限度保护自身和他人安全。
祭扫是追念先辈、尊重生命的象征,文明是时代发展、观念进步的体现。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打造文明清明、绿色清明、和谐清明、平安清明,为守护文明灵石贡献力量!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