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0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五一”节前工作安排暨警示教育大会,专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通报典型案例,并对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郭少杰传达学习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及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一”劳动节和端午节期间相关工作的提示》,并对节日期间应急值班等相关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办公室主任吴晋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在岗担责,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检察工作;要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干警法纪意识、廉洁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确保廉洁过节、文明过节;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要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妥善应对突发状况;要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外出人员须按规定流程履行报备手续;要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加大矛盾化解和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要强化机关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干警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