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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各部门:
根据《山西省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吴敏、曹敏敏、刘玉红、张国红四名同志自2018年11月以来,任我院二级检察官,现已满2年,经院政治部考察,符合检察官等级晋升条件。经院党组2021年3月11日会议研究决定,吴敏、曹敏敏、刘玉红、张国红四名同志按期晋升为一级检察官。
特此通知。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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