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院党组于2023年1月5日召开会议,对院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如下:
陈 林 党组书记、检察长 主持全面工作。
郭 锐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负责全院日常工作、刑事检察工作以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
褚孝林 党组成员、检察长助理 协助检察长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工会、财务以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进忠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负责检务督察、案件管理、控告申诉、12309检察服务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院史陈列室建设以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第二检察部。
吴 敏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第三检察部。
郭少杰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党支部书记 牵头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建设、综合考核相关工作,以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主管政治部、党支部工作,分管办公室。
赵明辉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负责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以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特此通知。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