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6月,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市院工作部署,积极履行检察职责,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现将上半年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人,同比下降42.31%;不捕5人,同比下降75%,不捕率14.29%,同比减少13.49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95人,同比下降15.18%;决定不起诉22人,同比上升100%,不起诉率为18.8%,同比增加9.86个百分点。
(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0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2.24%。有辩护律师及值班律师参与的合计107人,占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总数的100%。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10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98人,占提出数的95.15%,同比增加6.4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4.17%。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6月,该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同比净增。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同比持平。
2.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1至6月,该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5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5人,同比分别净增和上升150%。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6月,该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件次,同比下降16.67%,已纠正15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同比增加5.56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2年1至6月,该院共提出抗诉2件,同比上升100%。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6月,该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次,同比上升10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100%,同比持平。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件,同比上升28.57%;同期已纠正18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6人,同比上升166.67%;同期已纠正16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件,同比持平;同期已纠正1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同比下降67.86%。法院同期采纳9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增加14.29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同比下降75%。法院同期采纳4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增加31.25个百分点。
(三)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9件,同比大幅增加。经审查,支持起诉29件,同比净增。同期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8件,采纳率为27.59%。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净增。法院同期采纳2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同比净增。
(二)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6月,该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同比下降12.77%。其中,民事类立案2件,占立案总数的4.88%,同比增加2.75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39件,占立案总数的95.12%,同比减少2.75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共开展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2件,占85.71%,同比减少14.29个百分点。通过行政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案件59件,同比上升59.46%。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同比净增,占立案数的2.44%,同比增加2.44个百分点。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件,判决支持2件,占裁判案件的100%。
(四)办案效果。2022年1至6月,该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33吨,同比下降12.41%;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90.284万元,同比净增;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84.769万元,同比净增。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人,同比下降75%。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1人,不起诉率100%,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81.2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人,同比下降33.33%。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自行开展社会调查9次,开展法治巡讲31次,开展法治讲座31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497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6月,该院共接收群众信访23件,同比下降23.33%。受理国家司法救助5件,同比持平,实际救助人数6人,同比下降14.29%,发放救助金4.5万元。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人,同比净增;决定起诉2人,同比下降83.33%。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2人,同比净增;起诉2人,同比下降66.67%。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45件,同比下降17.14%。检察长办理44件,占30.34%,同比增加27.49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01件,占69.66%,同比减少27.49个百分点。
(四)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8次,同比上升700%。检察长列席7次,占列席总次数的87.5%;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次,占列席总次数的12.5%。
(五)公开听证工作情况。2022年1至6月,该院共召开听证案件19件,同比上升111.11%。其中,刑事案件10件、公益诉讼案件3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