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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院领导出庭支持公诉
时间:2023-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4日上午9点,随着灵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一声法槌响过,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藏酒之计”系列灵石县域赵某某、孔某某等29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锐作为承办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法庭旁听席座无虚席。

【案情回顾】

被告人赵某某、孔某某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吸收2200余名投资者资金6.34亿元,造成被害人损失高达1.83亿元,37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前,各办案部门坚决将打击犯罪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相统筹,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共追缴各类犯罪所得834万余元。8名犯罪嫌疑人或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因退赔效果明显,均获得受害人谅解被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充分释放了司法善意。

【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针对性地对29名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向法庭揭示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并分组出示定罪量刑的相关证据,举证详略得当、质证条理清晰。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回应。历时三十二小时,连续四天紧张的庭审最终圆满结束。

这是近年来灵石县域发生的最大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其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数众多、案件潜伏期长、追赃挽损困难,严重影响了县域经济发展和金融安全。

【警钟长鸣】

公诉人告诫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从“养老诈骗”到“高收益分红”型投资,从“原始股集资”到“私募基金”,非法集资犯罪常常借助不同的“马甲”,呈现变化莫测的“模样”,稍不注意,投资人便容易陷入“套路”中,非法集资的资金链一旦断裂,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转移资产或携款潜逃,集资参与人将血本无归。我们要擦亮双眼,理性思考,不能被手段新颖、花样翻新的“集资理财”所迷惑,不能被高额利息所诱惑。

小贴士: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涉金钱交易必须取得国家许可的金融许可证;二看宣传内容,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无实体项目及其真实性,资金投向去向获取利润方式;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否面向不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公司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高额盈利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能够承受本金全额亏损的后果。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防止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意见,过一夜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总之,天上不会掉馅儿饼,捂好自己的口袋,防止“馅儿饼”变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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