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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检察:强化检律联动会商 提升检律协作质效
时间:2023-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司法部与全国律协定期会商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促进司法公正,11月23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司法局、律师界代表召开座谈会,围绕“检律会谈 共话协作发展”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进忠主持,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郭树林、天石律师事务所主任裴福旺、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王芳、律师代表、县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任高丽传达学习了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人民检察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的文件精神。王芳传达学习了最高检、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出台的《关于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十条意见》的文件精神。



与会人员结合法律工作实务,围绕认罪认罚制度落实、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国家司法救助、律师职业权利保障、检律信息互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及建议;针对我院近期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充分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决定对该案被害人予以国家司法救助,同时推动律师代理司法救助案件,切实便利当事人权益保障。郭树林对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检律协作工作表示感谢,表示召开常态化的检律座谈会,有利于达成共识,形成合力集中研究解决检律协作互动中存在的问题,为各方提升协助互动指明了方向。

通过座谈交流,双方就下一步如何构建检律良性互动关系,如何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加强业务协同,怎样形成良性诉辩关系,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达成共识。

一是高度重视检律协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检律会商这一形式及时沟通检察官与律师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双方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建立学习交流、业务培训、案例指导等机制,达到互促互学的目的,在此基础上,拓展协作领域,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健康发展。

三是搭建合作平台,做好各项业务的衔接和配合。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沟通业务工作,提升办案效率和水平;建立业务合作平台,做好双方工作的衔接与对接;建立交流反馈平台,保障执业律师各项权利。

下一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检律会商常态化,积极构建检律良性互动关系,在检察办案活动中主动邀请律师代表提供外部智慧和监督;认真贯彻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规定,努力加大律师权利保障力度,大力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既坚持为律师履职提供良好的服务,又认真遵守检察官与律师正当交往的规定,确保检律互动亲情常在。

座谈会结束后,与会人员还共同参观了该院院史荣誉陈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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