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9日,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部署,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用心、用情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促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犯罪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进忠承办,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扶贫办等人员参加听证。
2021年6月,该院干警在走访时,发现所包贫困户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遭受人身伤害,急需救治,但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曾经故意犯罪,家庭状况一般,没有进行任何赔偿,生活陷入困境。孙某某夫妻二人为灵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处于因案返贫的状况。该院在详细了解情况后,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告知救助申请人司法救助的权利。
听证会上,赵进忠副检察长介绍了案件情况及有关办案过程,救助申请人的子女代表其母亲孙某某对救助申请的理由作了简要陈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扶贫办工作人员发表了意见,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决定,听证员听证后表示,在党的百年华诞来临之际,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听证会对因遭受犯罪侵害致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司法救助,解决当下困难,真正体现了检察机关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为民情怀,要给予检察机关一个大大的赞。
最后,陈林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工作主动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体现,在后续的工作中将继续以公开听证为抓手,着力提升检察办案的公开性和公信力,以切实的办案时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此案的公开听证,不仅践行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新时代检察担当,更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以公开促公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