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递行业的安全关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近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自觉扛起社会治理的检察担当,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依法开展了快递收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
学习+讨论,明确发力重点。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七号检察建议”及《快递暂行条例》《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快递经营安全法律法规,在理解文件精神要旨、掌握检查重点的同时,分析研判当前本县快递收寄安全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确定调查方向和发力点。
检查+宣传,找准问题症结。先后深入辖区内两家快递公司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落实三项制度、过机安检工作流程、场所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培训等情况,发现该两家寄递企业存在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电瓶车在快件库区充电、库房内设置电箱、安全检查设备未启用等问题。检查中,检察干警结合条例内容向企业工作人员现场宣传快递收寄安全的相关法律知识,要求寄递企业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有效规范经营行为。
听证+磋商,确保整改实效。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及相关寄递企业代表召开听证会。会上,陈林检察长就“七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进行了宣传讲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就检查发现的问题从快递行业发展现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寄递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三方面进行了发言,各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将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强化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守法诚信经营。在综合听取听证员、行政机关、企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我院依法与行政机关进行了磋商,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真正将“七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小快递,大民生”。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监督力度,压实寄递监管部门及企业主体责任,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积极延伸办案效果,为寄递行业安全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