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务公开        |              检务指南        |        统计总结        |        理论研讨        |        以案说法        |        队伍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劳动者因吸毒被公司辞退,合不合法?
时间:2023-09-13  作者:  新闻来源:普法频道  【字号: | |

毒品之害猛于虎,摧残身心、破坏家庭、危及社会。劳动者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小张(化名)在某集团公司就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三)因卖淫嫖娼等行为被公安机关收容教养、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收容强制戒毒。

2019年4月,小张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同年11月,小张母亲以小张工伤复发为由,向某集团公司申请长病休养(小张实系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2021年3月,小张经公司批准后复岗。

2021年12月,公司以小张吸食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为由通知解除劳动合同。2022年6月15日,公司向小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小张不服该通知,向宁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022年11月,宁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撤销该通知,某集团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小张因吸毒被处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双方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对单位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有规定,小张因吸毒被处以强制隔离戒毒的行为系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同时,经小张单位党政联席会、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于2022年6月15日正式通知其解除劳动关系,该通知既符合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公司要求确认双方之间劳动关系已解除,无需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公司与小张自2022年6月15日解除劳动关系。

一审判决后,小张不服上述判决结果,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长沙中院认为,某集团公司与小张签订的劳动合同均明确约定,劳动者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该约定符合某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亦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小张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某集团公司有权据此解除与小张的劳动合同,据此,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劳动者因吸毒被强制戒毒既违背了普通公民的守法义务,又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职业道德和社会管理秩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约定了吸毒情况下可解除合同,该约定合法有效,经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检务公开-本院概况
检务公开-内设机构
检务公开-领导介绍
检务公开-人员信息
检察公开听证
检察开放日
办案数据公开
重要案件信息
法律文书
检务指南
检务指南-工作流程
统计总结
工作报告
财政信息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专栏
新闻发布会
公益诉讼
  通知通告
·关于清明节期间“理性追思 文...
·元旦、春节期间“十个严禁”
·禁赌“清风”——远离赌博
·灵石县纪委监委关于严明“五...
·安全你我共护 成长与法同行 ...
·【公告】“益心为公”检察云...
·【倡议】“文明祭扫 倡树新风...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     |    灵石人民检察院头条 

版权所有: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检察院

案件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7899569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