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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购车频遇加价 律师:已构成违约
时间:2025-07-16  作者:  新闻来源:普法频道  【字号: | |

定金已交,提车时却被要求加价,这样的要求合法吗?近日,邵阳市双清区有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平台咨询,道出了不少购车者的困惑。

据其描述,他在4S店看中一款车型后支付了2000元定金,并与销售约定了车型与提车时间。但在约定时间前往提车时,销售却表示该车为热门车型、暂时没货而拒绝交付,并告知加急要加钱。

交车提货,本是购车流程中的关键一步。但部分4S店在提车环节临时加价,这种“坐地起价”的套路似乎已成为默认的销售手段。

购车者频遇加价提车

此类情况并非孤例,近年来,部分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遭遇了类似的“加价提车”套路。

株洲市民李先生在某4S店订购了一台新能源轿车,支付定金时销售承诺车价为4.97万元,但临到提车却被要求额外支付3000元“服务费”才能提走车辆。

无独有偶,另一位购买热门SUV的消费者方先生也反映,他在长沙一4S店购车时,4S店销售人员以“资源紧张”为由,暗示需加价1万元才能“优先安排”。

似乎面对热门车型或紧俏时段,提车加价已成为部分4S店的“潜规则”。

律师:强制加价构成违约并侵权

那么,4S店在消费者支付定金后临时加价的行为,究竟是否合法?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春香表示,消费者在与4S店已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购车合同,4S店未按约定时间交车,且擅自附加加价条件,构成违约并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4S店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还增加了消费者负担,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针对此类侵权行为,黄春香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清晰的维权路径:消费者可先与4S店进行协商,指出其行为违反合同和法律规定,要求其如约交车,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协商无果,消费者则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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