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立足检察工作职能,注重统筹推进、注重贴近群众,注重结合党史教育,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高站位谋划、高标准开局、高效率推进,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现公布具体内容,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1、开展“网格+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纳入网格化,下沉到底、融入群众,知民意、解民忧,为民办实事,融入县域社会治理大局。
2、设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主动履职,依法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受理控告和申请监督、参与息诉和解、提供法律咨询等。
3、建立健全“检察长+员额检察官”接访机制。通过检察长接访、员额检察官协助承办,合力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问题解决。
4、深化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机制。强化院领导与民企一对一服务机制,及时关注涉民企案件,提高办案质效,深入有效助力民企健康发展。
5、常态化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向各领域拓展。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领域,用足用好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手段,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持续深入探索开展赡养类民事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6、健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构建关心未成年人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化支持体系。
7、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强化“一站式”便民服务,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8、强化法治宣传常态化机制。利用宪法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检察宣传周等,确定主题,常效化开展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五进”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化进程。
9、大力开展司法救助。促进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未成人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